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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從濱海回家的途中,突然想到下輩子當女人這件事情,雖然我倆很早以前就立下誓約下輩子還要當夫妻,但是關於下輩子的性別卻是後來才約定好的,可想而知是我讓步了,呵呵。

記得在十幾歲時,有人曾問我:若下輩子可以選擇的話,妳還想不想當人?

我回答:不要,我想當隻自由自在的鳥兒。

那時的我,那時的遭遇讓我覺得人生太苦,因此,自由翱翔在天空的鳥兒成為我最羨慕的對象。

後來與哈尼在一起多年後,覺得當人其實挺不錯的,也與哈尼立下下輩子再相遇結為夫妻的誓約,這誓約雖浪漫卻也讓我倆爭執了一陣子。

因為我下輩子不想再當女人,覺得當女人實在有太多的不便,而且常常遭受到不平等待遇,加上個性極為中性化的我,讓我更嚮往男性的世界。

但是哈尼他並不想在下輩子變成女人,因此我倆可是為了下輩子的性別而你爭我奪好一陣子呢。當然,最後是我讓步了。

在這過程中,我曾開玩笑說:好嘛!當女人就當女人,但是我要當個有錢的美女。

呵呵,這似乎太貪心喔,沒辦法,畢竟在這嚴重的以貌取人的社會裡,長的美畢竟是比較吃香的。至於為何還要有錢?那是因為我想用下輩子來實踐我這輩子無法完成的環遊世界夢,所以當然要有錢啊!

基於以上兩點我個人認為既合理又不過分的理由,讓我對這願望堅持了一段日子,縱使明知到下輩子是無法控制的,甚至是無法揣想的,但我仍沉浸在這貪心的美夢裡。

而如今,我的美夢變的實際點了,不要求外貌要美如天仙了,反正面貌是天生父母養,下輩子該長怎樣就怎樣囉,若好運點遺傳到好的DNA,那我會暗自慶幸外加燒香感謝神明,若沒有,那也無妨,反正我這輩子已經習慣我這平凡外貌,下輩子再當回平凡的女人也沒關係。

至於有錢沒錢嘛,也不重要了,反正我這輩子已習慣粗茶淡飯,下輩子若再來一回也沒關係,而且有了這輩子的經驗,我想我下輩子應該會很快適應的。

只要下輩子能在與你相遇、相戀、相知、相惜,只要能再與你手牽手共度一生,其它的什麼都不重要了。

但是要我讓步是有條件的喔!

條件一:這輩子你不準比我早走。

條件二:下輩子除了眼裡心裡只準有我之外,還有就是要對我更好,要比這輩子還要好。

雖然條件二似乎是貪心了點,但是我都已經讓步了,你也就讓我一點吧。呵呵,就這麼說定囉哈尼。

PS:哈尼︿︿謝謝你今天幫網誌未更改的連結名稱想出這麼好的名稱︿︿很棒呢︿︿阿哩阿都︿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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